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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业务--常见问题解答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FAQ

  1、温州市科学技术局是怎样一个机构?

  2、温州市科学技术局的办公地点在哪里?

  3、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内部有哪些机构组成,怎么联系?

  4、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对外联系方式是什么?

  5、温州市的科学技术工作主要指哪些内容?

  6、科技局与科委是什么关系?与科协是怎样一个关系?

  7、对温州科技发展的建议或问题可通过什么渠道反映?

  8、对温州当前的科技现状,客观的评价应该是怎样的?

  9、就目前情况看,了解温州科技工作最简单快捷的方式是什么?

  10、作为科技部门,它有哪些业务与老百姓息息相关?

  11、科技部门如何支持地方开展科学技术研究?

  12、如果想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该怎么做?

  13、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单位必须具备那些条件?

  14、申报单位网上注册注意事项有哪些?

  15、申报材料包括哪些内容?

  16、科技项目如何进行查新?

  17、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有哪些要求?

  18、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申报和网上注册是否需要收取费用?

  19、申报科技项目在时间上有限制吗?

  20、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材料受理的地点在哪里?

  21、对申报的市级科技项目,什么时候可以知道申报结果?

  22、怎样申报科技项目可以提高立项的可能性?

  23、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哪些内容?支持额度有多少?

  24、通过市科学技术局,还可以申报哪些科技计划?

  25、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哪些内容?

  26、科技项目下达后,应办理什么手续?

  27、申报的项目下达并实施,中间因故无法继续实施,怎么办?

  28、申报科技项目遇到问题,咨询联系方式是什么?

  29、我们承担的科技项目已按合同进度完成要求,该怎样进行结题?

  30、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审)必须具备那些要求?

  31、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评审)组织工作的部门是哪些?

  32、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进行验收(评审)必须提交那些书面材料?

  33、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审)的程序包括哪些?

  34、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审)未通过,将怎样处理?

  35、市科技计划项目如果不进行验收(评审),会有什么影响?

  36、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审)的时间及申报材料受理的地点?

  37、怎么申报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38、市级行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如何申报?

  39、温州市科技进步奖如何申报?

  40、温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如何认定?

  41、技术合同如何认定登记?

  42、温州市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如何申报?

  43、什么是公共科技创新平台?

  44、我市已建立的公共科技创新平台有哪些?

  45、网上技术市场是什么概念?

  46、国家大院名校温州联合研究院是是怎样一个机构?

  47、目前我市引进共建的科研平台有哪些?

  48、如何在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温州市场上注册会员并发布信息?

  49、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有哪些?

  50、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程序如何?

  51、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52、专利权被侵犯,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维权?

  53、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纠纷应符合什么条件?提交哪些材料?

  54、哪些专利纠纷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

  55、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何评审?

  56、科技人员退休后享受100%工资待遇如何规定?科技人员提高待遇如何进行审核确定?

第一部分概况

1、温州市科学技术局是怎样一个机构?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是温州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代表市政府主管温州市的科学技术、防震减灾和知识产权工作。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是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地震局和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温州市科学技术局的办公地点在哪里?

办公地点在市府路温州科技馆南楼(世纪广场旁边),邮编:325000

3、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内部有哪些机构组成,怎么联系?

市科技局目前共有8个内设处室,分别是(见下表):

处室名称

联系电话

办公室

8896200888962007

政治工作处

8896201088962011

综合管理处

8896202188962025

工业科技处(火炬办公室)

8896203388962026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星火办公室)

8896203588962028

科技合作处

8896202988962055

地震处

8896208888962032

知识产权处(对外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

8896203088962039

市科技局还有两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温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和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地点设在温州市河通桥6号,联系电话分别是8822510588287810

4、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对外联系方式是什么?

值班电话是88962008,传真是88962018,投诉电话是88962011电子信箱是bgs@wenzhou.zj.cn。休息日可拔传达室电话88962066联系。也可登陆温州科技信息平台www.wzinfo.net.cn详细了解。如直接上门咨询,可坐公交车1路、8路、58路、69路到科技馆下。

5、温州市的科学技术工作主要指哪些内容?

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温州市科学技术局主要承担的有十项职能: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科技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市科技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制订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市级科技计划;组织编制与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及园区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科技风险投资资金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管理。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和技术创新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市科研院所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与督查;指导技术市场、科技中介机构、民营科技机构和企业研究开发机构的工作;组织协调技术贸易活动;负责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三是组织全市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和软件科学研究等科技计划的编制与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下达的科研攻关、火炬、星火、新产品试制、科技成果推广等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省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的申报工作;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资)金项目及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申报和实施;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项目的认定和省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负责对高新技术产业区的指导、监督。四是协调和管理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工作;负责全市专利执法和专利技术实施及推广工作;负责对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五是归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制订科技交流与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市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参与全市重大技术引进项目的研究论证立项;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的审核工作。六是负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的评价、奖励和申报工作;负责科技保密、科技档案、科技统计等工作,归口管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负责科技信息的管理工作。七是负责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和防震减灾及宣传教育工作;管理全市数字地震前兆台网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标准。八指导与协调市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科技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技兴市,推进全市科技进步;协调、组织全市科普工作。九是参与对全市科技人员的管理、培养和职称评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智力引进工作。十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除温州市科学技术局承担的以上十项科学技术职能外,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也承担了少部分与科技相关的交叉职能。

6、科技局与科委是什么关系?与科协是怎样一个关系?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原名温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科委)。前身是温州地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成立于1978年。1981年地、市机构改革合并,成立了温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02年机构改革时,成立了温州市科学技术局,2007年市编委同意市科学技术局增挂温州市地震局牌子。简单地说,以前叫科委,机构改革后,市级及以下改称科技局,省级为科技厅,国家为科技部,只有四个直辖市的科技部门依旧叫科委。科学技术协会(简称科协)是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党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其主要职能是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参与民主政治建设,联系海内外科技界。其机构性质是社会群众团体。

7、对温州科技发展的建议或问题可通过什么渠道反映?

除上述联系方式外,可直接找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联系,也可通过署名或匿名方式给我们发电子邮件,地址是beijiaow@hotmail.comzzc@wenzhou.zj.cnzhhc@wenzhou.zj.cn

8、对温州当前的科技现状,客观的评价应该是怎样的?

应该说,近年来,温州科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一个重视科技创新的工作氛围初步形成。但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在发展中,还面临许多问题,而这其中,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是制约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建设创新型城市,推进温州三次跨越,科技工作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下步科技科技,任重而道远。

9、就目前情况看,了解温州科技工作最简单快捷的方式是什么?

登陆温州科技信息平台(http://www.wzinfo.net.cn),这是我市科技信息资源的综合集成平台,设有11个网页,其中最全面的是温州科技信息网(http://kjw.wzinfo.net.cn)。市民可直接点击了解。

10、作为科技部门,它有哪些业务与老百姓息息相关?

答:一是推进科学普及,提高大众科学素养;二是鼓励自主创新,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三是支持开展科学研究,产生成果,应用于实践;四是建设公共科研平台,提供大众公共服务。

11、科技部门如何支持地方开展科学技术研究?

科技部门依据职能,用政府法定的财政科技经费对地方科技发展事业进行无偿支持。主要方式有:一是通过科技项目立项、补助项目经费的支持方式;二是通过投入建设公共科技创新平台,为广大用户提供公共服务。其中项目支持方式是重要的一种方式。

第二部分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12、如果想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该怎么做?

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首先必须由法人单位提出,目前尚不受理由个人提出的申请,个人申报项目必须依托单位来进行。我市对科技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对初次申报单位来说,第一步是申报单位进入温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wzstc.wzinfo.net.cn)在“办事大厅”进行网上注册;第二步是填写申报材料(格式从科技信息网上下载)并提交到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受理;第三步是科技局邀请专家进行评估;第四步是进行审查推荐;第五步是会议讨论审定并公示。经公示后项目以文件形式正式下达。

(图一、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

13、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单位必须具备那些条件?

第一,申报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科研、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誉度;第二,项目负责人在相关专业和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能力,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每位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承担一项市级在研项目;第三,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鼓励项目申请者跨部门、跨单位择优聘用项目组成员;第四,有承担过市级立项项目的企业必须完成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或鉴定。

14、申报单位网上注册注意事项有哪些?

第一,注册账号和密码为字母或者数字,不允许用汉字;第二,法人、法人代码和申报单位名称必须是组织代码证上的全名,申报单位名称不能超过25个中文;第三,单位所在地区可以通过“选择”键来选;第四,联系电话、联系传真、联系人、邮件、联系地址都必须填写,务必真实(有单位网址和E-mail可以填写,没有则可以不写);第五,主管部门必须是县(市、区)科技局(或市直单位为市级主管部门);第六,单位类型通过按钮来选择;第七,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必须一致;第八,企业性质如有在选择范围内可以打勾,没有则不必填写;第九,填写完毕按“提交”按钮,传真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并等待管理员为您激活,激活后可以直接用账号、密码登陆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离线申报系统;第十,在离线申报系统上下载“项目立项”表格,并进行填写、校验并提交。

15、申报材料包括哪些内容?

包括《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季度末单位财务报表、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如合作项目需提供合作协议)、查新报告(软课题除外)、网上申报材料齐全(包括申请书跟可行性报告)。

16、科技项目如何进行查新?

科技查新通俗地说就是通过文献检索与综合分析判定前人有无相似研究或成果。温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科技查新咨询中心是我局认定的科技查新单位,具有查新必备的大量科技期刊与科技数据库等纸质与数字信息资源,其人员经过培训,具备国家科技部委托颁发的《查新员资格证书》与《查新审核员资格证书》。该中心建立的科技查新网上受理系统,(网址:http://cxbg.wzinfo.net.cn, 每天24小时为用户服务。查新咨询中心电话:88219709 /10/11/122112211388225107

17、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有哪些要求?

申请书、可行性报告提纲可到温州市科技管理系统下载,可行性报告必须按照提纲来编写。提纲要点如下:(1)立项的背景和意义;(2)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3)研究开发内容和技术关键;(4)预期目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申请情况、应用前景);(5)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与课题分解;(6)计划进度安排;(7)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8)经费预算。

18、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申报和网上注册是否需要收取费用?

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申报和网上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

19、申报科技项目在时间上有限制吗?

没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全年受理。在下达计划时,一般情况按上半年一期、下半年一期进行下达。

20、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材料受理的地点在哪里?

受理地点为温州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温州市河通桥6号)三楼项目受理处,受理咨询电话:88287816

21、对申报的市级科技项目,什么时候可以知道申报结果?

申报者在项目被受理后,可随时向科技部门业务负责处室咨询项目审核进度,也可对计划书进行补充完善。对经初审未被纳入评估的,业务处室会及时通知申报单位。项目公示后,业务处室会逐一向申报单位联系人告之结果。

22、怎样申报科技项目可以提高立项的可能性?

第一,市科技部门每年公布当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明确政府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的主导产业方向,这是制订科技计划项目书的指导文件,申报的项目要符合指南要求;第二,申报单位对该项课题的可行性方案具有较强操作性;第三,申报单位有项目实施良好工作基础和条件以及足够的技术人才、技术设备等。

23、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哪些内容?支持额度有多少?

我市科技计划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计划、科技合作交流计划、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计划三个一级计划和十二个二级计划组成。科学技术研究开发计划包括:软学科学研究项目、工业科技研究开发项目、农业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社会发展科学研究项目和科技研究开发专项;科技合作交流计划包括:网上技术市场建设与合作项目、虚拟研发中心建设与合作项目和对外科技合作交流项目;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计划包括: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按项目大小分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支持额度分别是20万元以下、2050万元、50万元以上。

24、通过市科学技术局,还可以申报哪些科技计划?

除市级科项目外,还包括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25、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哪些内容?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主要包括:应用基础研究、重大科技专项、政策引导性计划、科技创新条件与平台建设计划等。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主要包括: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星火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火炬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技兴贸行动专项以及其它重大专项。

具体可以登陆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zjkjt.gov.cn)、国家科技部(http://www.most.gov.cn)网站了解。

26、科技项目下达后,应办理什么手续?

列入市级计划的各类项目,均需在项目下达后一个月之内与市科技局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应按合同的要求组织实施。市科技局将按时间进度分期下拨项目经费,并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进度和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7、申报的项目下达并实施,中间因故无法继续实施,怎么办?

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执行合同或者需要变更合同的项目,经双方协商,做出中止、撤销或变更的决定。项目需要调整或撤消时,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提出项目调整或撤消的书面意见报市科技局业务处室,经批准后,市科技术局各业务处室应及时将项目调整或撤消意见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对于撤消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对已做的工作、经费使用、已购置的设备仪器等情况向市科技局提交书面报告。

28、申报科技项目遇到问题,咨询联系方式是什么?

申报项目咨询联系办法:(1)市科技局综合处,电话:88962021,地点:市府路科技馆南楼。(2)市科技合作交流中心,电话:8828781688287819,地点:温州市河通桥6号。

第三部分 科技计划项目验收 

29、我们承担的科技项目已按合同进度完成要求,该怎样进行结题?

市级科技计划申请结题有两种选择:一种是验收,一种是评审。评审的层次要高一些,因为要对技术达到的水平进行评价。一般情况下,承担单位如果要对该项成果进行申报科技进步奖,必须对结题的项目申请评审。验收的项目成果是不能申请科技进步奖的。

30、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审)必须具备那些要求?

验收(评审)的项目是已立项的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项目按合同进行管理,在完成计划合同任务后应当(半年内)组织验收。项目承担方(乙方)根据合同的日期完成项目,并向温州市科技局相关处室提交申请验收(评审)材料。

31、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评审)组织工作的部门是哪些?

项目验收的组织工作,一般项目可委托归口管理部门承担,科技行政部门负责抽查。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由市科技行政部门组织验收,也可委托归口管理部门承担。

32、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进行验收(评审)必须提交那些书面材料?

项目验收应提交以下材料:(1)项目验收申请书;(2)项目研究报告;(3)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4)项目经费决算表;(5)项目实施各年度总结材料;(6)进一步组织研究或产业化的内容和建议。

33、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审)的程序包括哪些?

第一,受理项目验收申请材料。第二,批复,市科技行政部门对项目验收申请进行批复,并就是否委托验收做出授权。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不予组织验收: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不齐全;擅自修改合同考核指标内容;超过原定计划合同一年以上末完成任务,且事先未作延期申请的。第三,组织验收,由市科技行政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委托项目由受托单位组织验收。第四,出验收结论,组织验收的部门做出通过验收和未通过验收的结论。全面完成或基本完成合同任务的项目应当做出通过验收的结论。对合同规定的主要任务没有完成,数据不真实,弄虚作假的不得通过验收。

34、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审)未通过,将怎样处理?

没有通过验收的项目,在一年内经整改完善后,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经二次验收仍没有通过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以后二年内原则上不得再申请市级新的项目。

35、市科技计划项目如果不进行验收(评审),会有什么影响?

对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信用档案。对无正当理由不验收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按合同规定要求上报项目执行情况的项目负责人。自该合同规定应完成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安排新的市级项目和不再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项目。 验收结论和承担单位信用情况在项目数据库中记录,作为以后项目立项审查的重要依据。

36、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审)的时间及申报材料受理的地点?

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审)的时间:实行常年受理,具体批复时间根据市科技局的文件或网上通知为准。验收书面申报材料受理的地点为温州市科技局各主管业务处室。具体见下表:

序号

项目类别

主管业务处室

联系电话

1

工业项目

工业科技处

88962027

2

农业项目

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88962035

3

社会发展项目

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88962028

4

科技合作项目

科技合作处

88962029

5

软科学项目

综合管理处

88962022

 

第四部分其他类科技项目申报

37、怎么申报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一,必须具备如下申报条件:一是业务范围和活动领域符合国家促进科技进步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业务;从事科技成果转让与扩散业务;从事科技咨询、服务和培训业务;从事科技成果评估业务;从事科学技术知识普及业务;从事其他科学技术活动。第二是有与业务范围和业务量相当的科技人员,关键业务岗位主要负责人由科技人员担任。从业人员至少有十人,其中中级技术职称者(或具相等水平并从事技术工作者)不得少于五人。三是有相适应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科研设备和条件。第四,有规范的与营业范围相适应的单位名称,有必要的组织机构。

第二,提交如下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包括申请设立单位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今后发展设想;单位性质(个体、合伙、法人),拟任负责人;注册资金、业务范围;经营地址、归口单位)。(2)温州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表;(3)单位章程草案。(4)从业人员中主要科技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在科学技术活动中作出的主要贡献和能够体现科技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专利技术、科研成果及新产品开发成果推广及获奖等材料)。(5)股份合作协议书、技术合同或技术转让协议书、聘书等。(6)场所使用证明材料和与开展业务相关的设备清单。(7)特殊行业的行业管理机关的许可证明。

第三,审批程序及结果反馈: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对审查同意的,向申请人出具批准文件;对审查不同意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四,经办处室:综合管理处;电话:8896202288962025Email:Lindagu2005@126.comzhhc@wenzhou.zj.cn

38、市级行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如何申报?

第一,应具备以下申报条件:(1)申请的产业必须是区域内的特色、支柱产业。产值规模超过10亿元、占当地工业增加值10%以上和国内市场占有率达15%以上(或占当地农业产值的10%以上,且区域内从事该特色产业的农户数占当地农户数的10%以上)。(2)申报创建中心的依托单位,应是以开展技术、信息和检测服务为主业,并按企业体制运行的法人实体,具有较强的人才、技术、资金综合优势,具备为当地块状经济或特色经济中的中小企业和广大农户提供服务的能力。(3)拟组建的行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方向明确,目标可行,措施到位。(4)各县(市、区)推荐申报创建的市级行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原则上应已列入当地行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的建设计划,或已批准为当地行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第二,提交申报材料。(1)预申报材料:温州市行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组建可行性报告及word文档。(2)正式申报材料:县(市、区)科技局(或主管部门)要求成立市级行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的文件;《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word文档;市级行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组建可行性报告及word文档;依托单位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单位资信证明、上年度财务报表、上个月份职工花名册及工资发放表);附件(科技合作协议书、开发成功的相关项目简介、计划开发的项目简介)。

第三,申报立项程序:(1)预申报:依托单位根据提纲,向市科技局提交《温州市行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建设可行性报告》。常年受理,分批立项。(2)指导组建:走访申报单位,实地考察、指导创建工作。(3)初审筛选:组成有局领导参加的初审小组,听取申报单位创建情况汇报后,进行筛选。(4)正式申报:通过初选的申报单位,按要求的格式向市科技局提交正式申报材料。(5)专家评估:组成专家小组,对初审筛选后的创建单位按照评估办法进行打分评估。(6)行政决定:专家评估结果报局行政会议决定。(7)发文:市科技局发文立项实施。

第四,经办处室:综合管理处;联系电话:8896202588962022

39、温州市科技进步奖如何申报?

第一,申报单位须提交如下申报材料: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项目技术总结报告、鉴定证书(或评审验收证书、专利证书)、应用证明(用户使用报告)、查新报告、产品技术标准、检测报告、效益证明、单位负责人参与技术工作证明、特殊行业许可证、数据软盘、其它附件。

第二,办理流程及时间安排:3月申报期;4月形式审查、征求异议;5月行业组初评;6月召开市评委会;7月将建议授奖项目报市政府批准。办理流程具体见图二。

(图二、温州市科技进步奖办理流程)

第三,经办处室:工业处;联系电话:88962033

40、温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如何认定?

第一,申办人需提交如下材料:1)《温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2)相关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企业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或鉴定证书、评审证书;企业信用等级证明;医药、农药、电信等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明;其他可以证明企业技术水平、经营管理能力的证明材料。

第二,办理流程及时间安排: 5-6月受理申报材料,7-8月考查认定,一年一次。办理流程具体见图三。

(图三、温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理流程)

第三,经办处室,工业处;联系电话:8896202688962027

41、技术合同如何认定登记?

第一,卖方用户注册:初次申报登记技术合同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明材料(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证书或身份证等),到登记机构(可在网站主页的“登记机构”选定),由登记员负责核对材料、进行注册,给予“用户名ID”和“密码PW”。第二,网上申报:卖方根据签定的技术合同的内容,上网登录后选择“申报登记表”,按提示逐项填写完成后提交。第三,由技术合同让与方(研究开发方、转让方、顾问方、服务方)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有关附件及证明材料。具体流程见图四。

 

(图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理流程)

第四,经办处室:工业处;联系电话:88962027

42、温州市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如何申报?

第一,申办人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申报组建的材料:(1)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2)温州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可行性报告;待认定条件成熟后具备提交材料:(3)温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4)温州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工作总结报告;(5)温州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认定评估表。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附上季度单位财务报表二份。申报认定的材料:一次性提交以上1~5材料。

第二,办理流程及时间安排:3月申报期;4月形式审查、征求异议;5月专家组初评;7月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办理流程具体见图五。

申报受理——形式审查——专家组评估上报市政府批准

(图五、温州市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办理流程)

第四,经办处室:工业处;联系电话:88962027

第五部分 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43、什么是公共科技创新平台?

指为社会提供公共科技服务的载体。我省曾提出“六个一批”工程建设公共平台,即一批企业研发机构、一批科研院所、一批重点实验室和试验基地、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批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一批科技中介机构。这是通常意义的科技平台,与2006年省政府所创建的重大公共创新平台不是一个概念。所谓重大公共创新平台,一是就其规模和功能而言,比一般的创新载体、创新平台大得多,集研究、开发、产业化为一体;二是就其性质而言,主要是提供公共服务,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研发条件、研发成果和技术服务;三是就其主体而言,是跨单位、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主体,实现创新资源和创新载体的共建共享。重大公共创新平台有三类,包括:公共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行业专业创新平台、区域创新平台。

44、我市已建立的公共科技创新平台有哪些?

目前我市公共科研平台(基地)有浙南水稻选育种试验基地、浙江省染料及中间体中试基地、浙江省眼视光学重点实验室、浙江省医学遗传学重点实验室、浙江省皮革工程重点实验室)、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温州市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浙江省级(龙湾)滩涂养殖科技园区、华中科技大学温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兰州理工大学温州泵阀工程研究院、浙江温州轻工研究院、国家大院名校温州联合研究院和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温州市场(wenzhou.51jishu.com)等。

已建的市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情况见下表:

序号

名 称

建设单位

地址

1

温州市印刷包装行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苍南县印刷包装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苍南龙港长运大厦

2

温州市自动化设备行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瑞安市兴瑞机电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瑞安市安福路瑞安日报社一楼

3

温州市泵阀行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永嘉县泵阀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永嘉瓯北科技大楼

4

温州市眼镜行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温州市工贸新视维眼镜技术研究所

鹿城区黎明东路17

5

温州市紫菜行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温州星贝海藻食品有限公司

洞头县霓屿北路88

6

温州市兔行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文成县星火兔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文成县大学镇屿根路

7

温州市服装行业创新服务中心

温州市服装行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温州市总商会大厦3

8

浙江永兴水产种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滩涂贝类养殖行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温州市河通桥6-1

9

温州大学电子信息工程研究所

温州市智能电子电器行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温州大学茶山校区

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有:苍南印刷包装行业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瑞安市自动化设备制造业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永嘉泵阀行业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鹿城鞋业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浙南海水养殖行业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温州眼镜行业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45、网上技术市场是什么概念?

网上技术市场是建立在互联网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网上信息发布、网上视频直播、网上多媒体洽谈与交流、网上中介服务、网上招投标等功能,集信息平台、交流平台、交易平台、服务平台和管理平台等为一体的“永不落幕的市场”。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温州市场(wenzhou.51jishu.com)是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统一构架下的一个重要的二级市场,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温州市科技局和十一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共同承办,温州电信分公司协办。

46、国家大院名校温州联合研究院是是怎样一个机构?

国家大院名校温州联合研究院是市政府联合国内部分大院名校共同组建的公共科技合作创新平台,其主要功能有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专家咨询等。现有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湖南工业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10所院校入驻。常驻专家30来人。地址在温州新城大道数码城大厦,联系电话:88918062

47、目前我市引进共建的科研平台有哪些?

1)华中科技大学温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该机构是20041223日市委、市政府实施引进大院名校“5123工程”后,与华中科技大学合作,引进共建的第一个实体型公共科研教育平台。主要围绕先进制造技术开展科技合作、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工作。联系电话:8833831588338319;地址:府东路浙江工贸学院内。

2)兰州理工大学温州泵阀工程研究院。该机构由兰州理工大学和温州市政府、永嘉县政府共同组建,为兰州理工大学主管的科研型事业法人机构,实行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主要功能是要围绕泵阀行业开展研究开发、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合作交流、咨询服务。2006927日挂牌成立运作。联系电话:67986108;地址:永嘉科技大楼。

3)浙江温州轻工研究院。由陕西科技大学和浙江工贸学院于2007年在温州携手成立。该机构立足温州轻工产业基础和轻工产业科技创新服务现有资源基础,依托陕西科技大学在轻工、化工、机电等领域的科技和人才优势,并结合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科技和人才等资源条件,打造以温州为辐射源的浙江轻工产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为温州市轻工产业发展提供构建关键技术研发平台、轻工科技孵化基地、技术咨询服务、人才培养基地等技术服务。联系电话:88313195地址:浙江工贸学院内。

48、如何在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温州市场上注册会员并发布信息?

登陆网上技术市场,在首页左上角注册新会员,注册之后拨打页面底部的联系电话,提供身份资料(个人提供身份证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查验后激活帐号,帐号激活之后,登陆网上技术市场,在首页左上角直接登录可以进行信息发布。

第六部分 地震安全性评价

49、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有哪些?

根据《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9),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建设工程如下:(1)公路与铁路干线的特大桥、长及特长隧道,公路铁路立交桥、城市高架公路;(2)大中城市火车站与铁路枢纽的主体工程;(3)高速公路的高架桥、II类以上机场、万吨级以上港口工程(码头、泊位等)(4)规划容量≥1000MW的火电厂、装机容量超过200MW的水电厂;超过300KV的变电站和调度楼;海岛市、县装机容量超过200MW的发电厂;省、设区的市所属电力调度中心;(5)大、中城市通讯枢纽的主体工程和重要建筑;(6)大、中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的主体工程;(7)核电站、核反应堆、核供热装置、重要军事工程;(8)大中型水库和蓄能水库大坝、坝高超过60M的高坝和位于大、中城市市区内或上游的I级挡水坝;(9)重要贮油、贮气工程,易燃、易爆和剧毒物质大型生产车间与仓储设施工程以及地震时容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其他建设工程;(10)高层(高度≥80M)建筑工程;(11)省、设区的市所属医院、疾控中心、急救中心、中心血库;(12)省、设区的市所属广播电视设施的播控中心、发射塔等工程;(13)大型影剧院和体育馆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建筑工程;(14)其他依法必须进行专门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重大建设工程。

50、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程序如何?

1)建设工程项目单位填写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简称:安评)申请表;(2)市地震局确定安评等级。项目单位据此与具备安评工作资质的承担单位签订合同,由安评单位完成该工程场地的安评工作;(3)项目单位(或委托安评单位)向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评审,并提交报审申请表及有关材料。(4)市地震局依据项目单位提交的安评项目合同、省安评委的评审意见以及省地震局确定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作出核准。

经办处室:地震处;联系电话:88962088

51、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1)项目单位拿到申请表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到市地震局;(2)市地震局在收到申请表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安评等级;(3)市地震局在收到项目单位提交审批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

第七部分 知识产权保护

52、专利权被侵犯,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维权?

1)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2)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温州市知识产权局)处理。(3)向“12312”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投诉。

53、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纠纷应符合什么条件?提交哪些材料?

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请求处理专利纠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请求人必须是与专利纠纷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2)有明确的被请求人和具体的请求事项、事实依据;(3)当事人事先无仲裁协议或者事后未达成仲裁协议;(4)纠纷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未向人民法院起诉;(5)属于专利管理机关的受案范围和管辖。

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请求处理纠纷,应递交《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及专利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权有效证明(缴费单据)、初步证据材料,并按被请求人人数提供请求书副本。请求书应当记载以下内容:(1)请求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的姓名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3)被请求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及法定代表人;(4)请求处理的事项、事实依据和理由。有关证据和证明材料可以以请求书附件的形式提交。请求书应当由请求人签名或盖章。

54、哪些专利纠纷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依当事人请求调解除专利侵权纠纷以外的专利纠纷,包括: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资格纠纷;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

第八部分 科技人员职称与待遇

55、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何评审?

第一,申报人要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条件按照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高级破格条件(浙职改〔199223号)和中级破格条件(温职改办〔1998005号)等规定。任职时间计算到当年12月底。

第二,申报人应提供如下申报材料:(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年度考核材料;(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论文,研究报告;(3)继续教育合格证书,50周岁以下人员须有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学历证书,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等有关附件(具体要求以当年专业系列评委会下发的评审通知要求为准);(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第三,申报人所在单位根据申报对象的条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温州市科技局政治工作处资格审查。

第四,政治工作处审核合格后委托相应评委会受理评审(或推荐)。

第五,经办处室:政治工作处;联系电话:88962010

56、科技人员退休后享受100%工资待遇如何规定?科技人员提高待遇如何进行审核确定?

根据温市委〔199608和温市人〔1997208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在职在岗科技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退休后享受100%工资待遇:(1)获国家级科技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含星火奖,下同)或市科技一等奖以上奖励的(前五名);(2)获得市级以上(含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的;(3)工作满三十年(女二十五年),连续在基层从事科研、开发、推广和科技管理工作二十年以上、获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和技术人员。

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办理提高待遇手续,按以下办法进行:

第一,符合温市人〔1997208号文件规定的有关人员,填报《科技人员提高待遇资格审核表》一式三份,附奖励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退休人员的《退休呈批表》等有关证明材料。

第二,由填报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再报当地科技局资格审查合格后,转当地人事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经办处室:政治工作处;联系电话:88962010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编、二〇〇七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