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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建设科技强市和创新型城市,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国发[2006]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浙江省科技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统计局关于印发落实企业技术开发费有关财务税收政策及相应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发政[2006]161号)、《温州市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统计局关于印发〈温州市落实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政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温市科发政[2007]16号),为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调动企业开展自主创新的积极性,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浙江省科技厅通知精神,请将各县(市、区)执行该政策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建议于10月16日前书面报送温州市科技局综合处,联系人:古亚云,联系电话:0577—88962022,电子邮箱:lindagu2005@126.com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07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