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文件通知要求,申报2007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2004年、2005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企业应补报企业研究开发活动与研发费用支出情况材料和2006年研发支出经费专项审计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二。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通知附件一所列34家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在7月23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4份,送市科技局,同时将材料电子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发至wzhuoju@hotmail.com,电子邮件名称注明企业名称及申报重企补充材料。
联系人:火炬计划办公室郑卫东,联系电话:0577-88962026
附件:
1、温州市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04、05年复审及07年申报重点高企名单
2、火炬中心关于补报相关材料通知
温州市科技局
二○○七年七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