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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科技局、有关单位或个人:
根据《温州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温市科发[2006]8号)规定,决定对我市06/07年度获得发明专利的单位和个人发放奖励经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授权的发明专利,且申请人为本市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或本市常住户口自然人。
二、奖励金额:
(一)中国发明专利每件奖励0.6万元(已领省科技厅和财政厅发放的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经费的发明专利单位或个人,应扣除人民币3000元);
(二)国外发明专利每件奖励1.5万元。
三、申请发明专利授权奖励须报送的材料
(一)温州市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附件1);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中国发明专利证书或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国(或地区)专利局颁发的该国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公告的发明专利说明书或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国(或地区)专利局公告的发明专利说明书复印件;
(四)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有关委托证明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并提供单位帐户和帐号;申请人为个人的由本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核对。
四、办理部门
(一)国内发明专利专利权人申请奖励,申请人向所在地县(市、区)科技局或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温州市知识产权局审核和发放;
(二)国外发明专利专利权人申请奖励,向温州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由温州市知识产权局审核和发放。
五、申请时间
2007年12月20日——2008年1月20日。
联系人:温州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处 李明霞;
联系电话:88962030;
联系地址:温州市市府路温州科技馆行政楼307室。
附件1:温州市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
附件2:温州市2006/2007年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奖励名单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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