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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科技局、龙湾区科技局、瓯海区科技局、开发区经发局: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对我市2005/2006年度的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经费已经到位,并由我局代为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2004年以后申请并于2005年7月21日至2006年7月21日期间公开,且进入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是本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本市辖区内的个人。
二、资助金额:每项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经费为3000元。
三、申请资助须提供下列资料:
1.浙江省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
2.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通知书;
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明专利申请受理和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缴费凭证复印件;
4.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第一页(复印件);
5.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核对,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有关证明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款收据”,并提供单位帐户和帐号。
四、办理程序及申请资助时间:资助经费由各区科技局、开发区经发局发放,发明专利申请人在2007年12月15日前向当地科技部门递交《浙江省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经费申请表》及其他资料。
附件1:浙江省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费资助申请表
附件2:温州市2006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名册表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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