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人本集团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

为2007年温州市专利示范企业的通知

温市科知发〔2007〕09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经贸局、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为推进我市企业专利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作用,根据我市2007年申报专利示范企业的情况,经考评,确定人本集团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为2007年温州市专利示范企业。

希各专利示范企业按照《关于开展企业专利示范工作的意见》(温市科发〔2004〕07号)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企业专利示范工作,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的能力,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企业创新发展中的作用。

附:2007年温州市专利示范企业名单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