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批温州市科技特派员结束工作安排的通知

温市科特〔2007〕4号

各县(市、区)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2005年我市全面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以来,广大科技特派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科技帮扶和服务“三农”工作,成效显著。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通知》(温委办发〔2005〕146号)精神,经研究,现就近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市2005年第三批市派科技特派员下派任务于7月27日前结束,科技特派员与入驻乡镇办好工作交接,8月1日前回原单位报到上班。

二、各派出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温州市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市科发[2005]30号)的规定将路费补助全额拨付给科技特派员。

三、各派出单位要切实做好科技特派员返回的工作安排,关心其进步成长,对表现突出、群众反映好的科技特派员要予以重点培养使用。

四、各县(市、区)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市派科技特派员返回前组织召开一次座谈会,总结回顾两年的科技特派员工作,交流下派工作体会,听取科技特派员对当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