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06年重大

科技专项工业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温市科管[2007]19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有关单位 :

据浙科发高〔2007〕150号,决定对2006年度省重大科技专项工业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详见附件1)。温州市2006年重大科技专项共立项22项(附件2)。

项目中期检查以科技项目合同书(贷款贴息项目以实施方案)为依据。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对照项目合同书(或实施方案)所确定的主要研究内容、技术经济指标和进度计划等,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执行情况表》一式两份(附件3),附合同(或实施方案)一份。

各县(市、区)科技局对项目承担的执行情况在进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审核意见,要求于7月23日前统一报送温州市科技局工业处。7月下旬至8月中旬,省科技厅将组织有关部门、咨询专家组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按合同规定2007年到期的项目,请承担单位抓紧完成项目研发任务,及时提出验收申请,项目验收资料要求和验收申请程序按照《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

联系人:温州市科技局工业处

郑卫东 88962026 wzhuoju@hotmail.com

刘爱丽 88962027 ailikeji@126.com

附件:

附件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06年重大科技专项工业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附件2:温州市2006年重大专项立项清单

附件3: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执行情况表

温州市科技局

二OO七年七月十六日